马鞍山市就业帮扶五项承诺

 

为进一步做好2008年就业工作,切实帮扶困难群体就业,市劳动保障部门现对全市就业困难人员作出以下就业服务承诺:

(一)“零就业家庭”人员,可到社区、街道(乡镇)、区(县)和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办理求职登记。自登记之日起,只要不挑不拣,5个工作日内保证一名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对于“零就业家庭”,各社区确保“出现一户、援助一户、消除一户、稳定一户”。

(二)大中专毕业生,可到社区、街道(乡镇)、区(县)和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办理求职登记,同时可免费办理提供失业登记和《就业服务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为其提供3次职业介绍、1次职业指导、1次职业培训等服务,5个工作日内推荐就业岗位,只要不挑不拣,春节前确保推荐上岗。

(三)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可到社区、街道(乡镇)、区(县)和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办理求职登记,自登记之日起,不挑不拣的,10个工作日内保证重新推荐上岗。

(四)凡是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次月起,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

(五)对于来我市务工的农民工,可凭身份证到市、县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免费办理《就业服务卡》,享受3次职业介绍、1次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各乡镇在春节期间为回乡过年的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农民可到所在的村或乡镇、县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通过手机短信提供就业信息、培训信息。

 

就业帮扶热线电话:

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    2367936  2367947  2364913

花山区人力资源市场    2481042  2494352

雨山区人力资源市场    2494787  2495102

金家庄区人力资源市场  2820001  2827470

当涂县人力资源市场    6712639  6748626

 

 

马鞍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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