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政策
1.为什么要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 加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是促进再就业的重要条件和有效措施。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就业指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使他们改变就业观点和技能单一现状,掌握一至二门实用技术,增强参于市场竞争就业的能力,实现再就业,从而达到支持改革,稳定大局的目的。
2.再就业培训种类有哪些? 再就业培训主要有三种,一是就业指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二是就业指导培训,是指通过培训使下岗失业人员了解就业形势和政策,掌握就业技巧,根据自身条件,确立就业方向,尽快实现再就业;三是职业技能培训,是指下岗失业人员针对自身技术水平不高,技能单一,不适应劳动力市场对人才需求的实际,结合自身的特点选择一至二个工种,参加培训,通过培训,掌握一至二门实用技能或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增强竞争力实现再就业。创业培训,是指下岗失业人员中有创业意愿者通过创业培训掌握经济法规,财务管理,工商与税收,市场营销等创办企业必备的知识,了解国家对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实现自主创业。
3.哪些人员可享受再就业培训优惠政策? (1)由就业转失业且领取《安徽省失业职工登记证》的失业人员;(2)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仍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或协议期满出中电,但未解除劳动关系,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3)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仍在再就业服务中电,并持有《马鞍山市下岗职工待工证》的人员;(4)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且领取《马鞍山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人员。
4.参加再就业培训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下岗、失业人员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参加一至二个种类或一至二个工种的培训,免收培训费、资料费、材料费、报名费,下岗人员最多可免400元/人,失业人员最多可免300元/人;(2)低保人员可免费参加职业指导培训,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只限于一个工种并可减收30%的培训费。
5.再就业技能培训有哪些工种? 2003年开设的再就业技能培训的工种有:车工、钳工、铆工、电工、焊工、美容师、保健按摩师、计算机操作员、打字员、录入员、中式烹饪、中式面点、家政服务、插花员、营业员、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服装裁剪等。
6.今年是否举办创业培训班? 今年我市将在7月份试办一期创业培训班,承办单位为市技工学校,欢迎有创业愿望的人员前去报名和咨询。
7.下岗、失业人员到哪里参加再就业培训?怎样联系? 市技校培训部是我市劳动部门唯一指定的再就业培训机构,常年开展再就业各类培训,培训工种二十多个,供下岗失业人员选择,具体培训安排见对社会公布的培训工种、培训时间安排表。
培训地点:市技工学校培训部(菊园路与江东大道交叉口)。 联系电话:2322012 2323498 联系人:陶老师 董老师
8.参加再就业培训怎样报名?需要哪些手续? 下岗、失业人员凭下岗证或失业证、优惠证及身份证到市技校报名参加培训。
9.下岗失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能否取得职业资格证书?鉴定费用如何收取? 下岗失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后可自愿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经鉴定机构考核合格后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鉴定费按皖价行费字[1998]22号文件收取。
第二部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1.什么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职业资格证书有什么作用?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输技能水平公证有效证件。
3.什么是就业准入? 所谓就业准入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下岗。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并向社会发布。
4.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有哪些? 目前国家首批实行就业准入五类职业的97个工种,包括:(1)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车工、铣工、磨工、镗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电操作工、铸造工、锻造工、焊工、金属热处理工、冷作钣金工、涂装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锅炉设备装配工、电机装配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电子仪器仪表配工、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机修钳工、汽车修理工、摩托车维修工、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锅炉设备安装工、变电设备安装工、维修电工、计算机维修工、手工木工、精细木工、音响调音员、贵金属首钸手工制作工、土石方机械操作工、砌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装饰装修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管工、汽车驾驶员、超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化学检验工、食品检验工、纺织纤维检验工、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石检验员、防、腐蚀工。(2)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沼气生产员。(3)商业、服务业人员:营业员、推销员、出版物发行员、中药购销员、鉴定估价师、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冷藏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营养配餐员、餐厅服务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保健按摩师、职业指导员、牧业管理员、锅炉操作工、美容师、美发师、摄影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电电器产品维修工、照相器材维修工、钟表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保育员、家政服务员、营销师、项目管理师、企业行政管理师。
5.国家对实行就业准入有什么具体规定? 职业介绍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公告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各地印制的求职登记表中要有登记职业资格证书的西半栏目;用人单位招聘广告栏吕也应有相应职业资格有求。职业介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应要求求职者出示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查验,凭证推荐就业;用人单位要凭证招聘用工。
从事就业准入职业的新生劳动力,就业前必须经过一到三年的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对招收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用人单位,劳动监察机构应贪污查处,并责令其必正;对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人员,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工商部门才办理开业手续。
6.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有哪几个等级? 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
7.职业资格申报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1)申报初级技能鉴定:学徒期满的学徒工;各级各类培训机构毕(结)业生;通过自学达到初级技术水平的劳动者。(2)申报中级技能鉴定:本工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经过中级工培训且一工种初级〈〈职业资格证书〉〉二年以上的初级工;或经评估合格的职业学校毕业生。(3)申报高级技能鉴定:须经过高级工培训且已取得本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三年以上的中级工;本工种工龄十年以上且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4)申报鉴定技师任职资格:须具有十二年以上本工种工龄并持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二年以上,可进行技师任职资格鉴定。(5)申报鉴定高级技师资格:须具备十五年以上本工种工龄并持〈〈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三年以上,可申报高级技师任职资格鉴定。
有特殊贡献和技术优秀,确有专长的人员或参加国家和省、市级技术比赛获得名次者,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受间隔时间限制,提前申报升级鉴定或技师考评。
8.什么是职业技能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基于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它是由考试考核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做出客观的测量和评价。职业技能鉴定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9.职业技能鉴定是如何组织实施的? 我国的职业技能鉴定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管理体制。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系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政策,在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领导下,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依托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对劳动者技能水平实施的评价和认定的工作体制。它包括政策法规、组织实施、质量保证和监督检查四个系统。